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入学”
区教育局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公办学校采取单校划片与多校划片相结合方式入学。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入学需求。
(二)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招生。学校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编班、配置师资,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义分班并取名。
(三)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上报名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招生。
小学入学
(一)信息采集
4月26日
区教育局发布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
5月8日—19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注意:2023年,适龄儿童在双流区入学报名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
(二)公办小学入学
5月22日—25日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内指定的审核点进行入学资料现场审核。
6月13日
区教育局公布区域内公办小学划片范围。
6月15日
公布各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现场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2023年本地户籍转学生,原则上根据所在区域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三)民办小学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区域内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8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16日
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9日—20日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6月21日
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5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月27日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初中入学
(一)信息核对
4月20日—27日
本区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二)公办初中入学
6月9日
本区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6日—19日
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5日—27日
双流区东升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可在双流中学、棠湖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精神,民办学校成都立格实验学校、成都棠湖外国语学校是否继续招收公办学位学生,将另行通知)。
6月29日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3日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双流中学、棠湖中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5日
区教育局公布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7月7日
公布各公办初中划片入学结果。
注意: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学是申请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民办初中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区域民办初中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9日—10日
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2日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4日
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6日—19日
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6月30日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8日—9日
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网上进行公办、民办学位确认。
7月11日
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12日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4日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特殊子女入学
(一)随迁子女。按照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办〔2022〕13号),随迁子女申请在双流区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残疾儿童少年。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本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情况,制订教育安置方案,落实“一人一案”,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
(三)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6日—29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区教育局按规定做好本区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双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