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邓州市中考招生政策 2023邓州市中考招生政策是什么

时间:2023-06-09人气:作者:佚名

2023邓州市中考招生政策 2023邓州市中考招生政策是什么

  关于邓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3〕10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023〕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邓州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省中招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法依规招生,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如下:

  1.一高中:2420人,面向全市招生。

  2.二高中:1650人,面向全市招生。

  3.湍北高中:1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4.湍南高中:1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5.花洲实验高中:1320人,面向全市招生。

  6.三贤高中:1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7.六高中:1100人,面向全市招生。

  8.三高中:800人,面向湍河、龙堰、构林、都司、刘集、小杨营、桑庄、陶营、林扒、孟楼、高集、彭桥招生。

  9.五高中:800人,面向古城、文渠、九龙、张村、十林、赵集、罗庄招生。

  10.穰东高中:500人,面向花洲、裴营、张楼、腰店、穰东、夏集、白牛、汲滩、元庄招生。

  11.范仲淹公学:13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2.翰林学校:15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3.湍洲高级中学:7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4.春雨国文学校:6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5.致远学校:5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6.振华学校:500人,面向全市招生。

  17.春风学校:500人,面向全市招生。

  三、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教体局统一负责考务、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

  (一)报名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中招报名工作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在6月9日早上9:00至6月16日下午18:00时间内,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中的“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志愿填报。可自主填报省提前批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报考我市普通高中考生可填报3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2个志愿。

  第一批次:一高中、二高中、湍北高中;

  第二批次:花洲实验高中、湍南高中、三贤高中、六高中、三高中、五高中、穰东高中;

  第三批次:范仲淹公学、翰林学校、湍洲高级中学、春雨国文学校、致远学校、振华学校、春风学校。

  同时可兼报高中阶段其它类别学校的志愿;报考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的考生不得兼报普通高中志愿。各初中学校在学生报名和志愿填报结束后,系统导出纸质档案,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学校存档备查。

  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分流指导,把握好学生综合素质,引导考生量才报考,特别是要结合优质高中资源不足、普及攻坚消除大班额的形势,切实把志愿分流指导作为中招工作的关键任务,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增强志愿指导的实效性,维护中招大局稳定。

  考生志愿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选报。各初中学校和涉及中招工作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以行政管理手段、中招奖惩措施或代替考生设置密码等行为,强制、干预、误导和代替考生选报志愿,也不得接受考生委托选报志愿。要指导考生妥善保管本人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为选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要引导考生兼报多层志愿,争取更多的录取机会,防止因误报、漏报、错报而落选。

  (二)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 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2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3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三)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今年八年级生物、地理中招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全市统一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占30%、B等级占40%、C等级占25%,D等级不超过5%。生物、地理两门学科等级均达到C(含)等级以上的,方可被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无生物、地理中招考试等级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22年八年级生物、地理等级使用按上述规定执行。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和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6日-28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纳入中招统一管理。体育考试按照各地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并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教体局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四)阅卷

  阅卷工作由南阳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继续实行全市中招网上统一阅卷管理。选聘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专业队伍管理和培训。加强对阅卷工作全程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加大各学科试卷抽样复评数量比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

  (五)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教体局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未参加中招考试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1.面向全省提前批次录取。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

  2.本市普通高中录取。

  面向全省提前批次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市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教体局和各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志愿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

  录取学校和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发放考生电子信息档案,要认真核对招生计划、考生分数,审查照顾因素,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认录取。对不能确认录取的考生,录取学校应逐一提出退档理由,退档不符合招生规定的无效。教体局和录取学校要分别集中时间、人员、设备等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学校在原校按录取时间节点确认录取,超时全省将关闭录取系统。市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全程参与录取工作。

  7月30日前录取结束。若有部分学校计划未录满,根据考生志愿,8月3日-6日,全省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省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考生可登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四、相关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逐步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我市分配生的比例仍按50%执行,具体分配方案另行印发。

  (二)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实验班今年招生计划从三个班调整为两个班,从2024年起,不再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 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服务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三)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四)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当地招生政策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学校所在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要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格规范宏志班招生政策。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局基础教育科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

  (六)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3.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项目。各单位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关乎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要坚持“按照政策、从严审查、贯彻始终、确保公正”的管理原则,实行初中班主任、学校中招专干、校长和中心校中招专干、校长连带负责制。班主任、学校中招专干和校长是直接责任人。农村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子女由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查及认定。

  (七)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 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八)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 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九)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五、通知书发放与新生入学

  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教体局和招生学校共同加盖招生专用章,否则无效。录取通知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遗失、扣压或转让,严防冒领。一旦出现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落实新生入校复查制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中招文化课准考证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及普通高中学业资格。学生入校后,招生学校要及时对考生准考证、考试成绩、档案材料、身体状况等进行认真复查,对清查出的替考、冒名顶替、骗取照顾资格或采取其它违纪舞弊手段入学的学生,要取消入学资格,教体局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市教体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保证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中招考试工作。要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细化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好中招考试各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针对中考期间可能发生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指导学校做好应急预案,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认真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高中学校与考生提前签约,违规圈占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各地和初中学校要认真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要依托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3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4),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四)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要高度重视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地要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标签: 考生  普通高中  中招  学校  河南省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