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新中考方案(2021湛江中考时间安排)

教育百科2022-07-15 07:34:08未知

2021年湛江新中考方案(征求意见中)

  从2020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

  1.录取计分科目和分值。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3”模式,4指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3指物史(物理+历史)、化道(化学+道德与法治)、生地(生物+地理)3个科目组。录取计分科目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物史120分,化道120分,生地90分。每个科目组包括一文一理两个科目,折算科目组成绩时,先根据这两科原始成绩的高低确定考生的高分科目和低分科目;考生的高分科目以原始成绩的特定比例计入科目组成绩;考生的低分科目要求达到合格等级,才能按照等级赋分计入科目组成绩,A(优秀) 计40分,B(良好) 和C(合格) 计原始成绩*0.5。具体如下表:

  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采用“分数+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的办法,实行计分科目、等级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录取办法,将计分科目总分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择优条件;将等级科目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资格条件,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其音乐、美术、信息技术3个等级科目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或参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到C等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不设等级科目限制条件。

  3.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工作。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全面了解职业教育。引导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确保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完善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途径(含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探索构建中高职(专科)招生与本科招生相衔接的培养模式。鼓励我市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双精准”示范专业实施自主招生、择优录取。推进我市中职学校与企业协同开展现代学徒制招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

  (三)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健全完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保障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确保考试招生安全、诚信、公平。

  1.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根据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以及区域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等原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学校严格执行。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范围等基本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2.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根据考生人数比例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初中阶段学校(含民办)。指标生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不设置“限制性”分数线。

  3.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继续给予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招生学校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内容须包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并突出对学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要求,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学校根据招生方案开展自主招生,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事项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做到招生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4.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及分值。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5.完善随迁子女中考政策。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人口及教育资源变化逐步完善随迁子女参加中考政策,做好报考宣传、资格审核及招生录取等工作,保障随迁子女享有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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