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绍兴诸暨市随迁子女小学秋季入学条件如下:
入学对象:
拟就读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不登记在诸暨市,随父母到我市(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
入学条件:
根据诸政办发〔2017〕28号、诸政办发〔2019〕15号文件规定,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且其父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我市就学:
(一)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及以上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六个月及以上;
(三)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
时限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