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文件)

时间:2023-05-27人气:作者:佚名

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常州天宁区小升初招生入学政策文件)

   

  一、常州市天宁区初中2023年入学

  1.入学对象

  天宁区户籍小学毕(结)业生。

  2.入学办法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3.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各初中将入学通告电子稿发至教育科邮箱:tnqjywtj@163.com。

  (2)5月30日,公办初中发布入学通告,民办初中发布招生简章。

  (3)5月31日至6月2日,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他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6月15日,民办初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5)6月30日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在学区初中入学。

  (6)7月15日前,初中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7)7月30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

  

  

  

  

  【拓展】

  

标签: 初中  户籍  学生  日前  学区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