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4人气:作者:未知
01面向对象
具有启东户籍和学籍的2023级高三考生。
02培养计划(不限名额)
被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等10所重点师范院校(不含独立学院)师范类初高中学科专业(除音体美、信息技术学科)录取的上述对象。
03培养条件
1.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与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如部分高校暂不明确师范、非师范专业方向的,学生须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到市局说明相关情况并预约登记,待专业明确为师范方向后第一时间和市局签订《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用。
2.毕业时取得上述学校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考核、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安排至启东市区初高中学校任教,入编事业编制,连续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
04政策待遇
1.签订协议后,学生在校期间享受每年1.2万元的生活补助。
2.到岗任教后,五年服务期内,经考核合格的本科生享受1.2万/年、研究生享受1.8万/年、博士享受2.4万/年的生活补助。
3.到岗任教后,如在启东市购买商品住房(仅限一套)发放相应购房补贴,本科生补贴8万,研究生补贴20万,博士生补贴30万。
05违约责任
优质师范生若未按期到岗任教,或未完成服务期限的,需向市教育体育局一次性缴纳违约金,签订的聘用合同亦予解除。
06咨询电话
0513-8092371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