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本市户籍或居住在本市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收片区内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积极稳妥推进多校划片招生改革。
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
*片区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0日。超过截止日期落户的,由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详见→
积分入学条件:
父(母)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实际居住区申请参加积分入学:
(一)持有我市有效的居住证;
(二)报名前在申请的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
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