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一中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

时间:2023-05-19人气:作者:未知

南安一中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

  南安一中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

  为了满足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意识等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加强初高中教育教学的衔接,拓展学生视野,培养学习兴趣、提升学科素养,积极探索培养优秀拔尖学生的有效举措。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附件)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考试评价与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制定了2023年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64人。

  若实际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人数大于或等于综合类招生计划数2倍的,按照原定计划数开展。因考生缺考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少于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2倍的,则综合类自主招生实际计划数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二分之一计算(出现小数点的,不四舍五入,去掉小数点后取整数),综合类剩余招生计划数调入统招批次。

  入围预录取人数按实际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若按1:1.2测算出现人数存在小数点的,应去掉小数点向上取整(如85.2人应取整为86人)。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纳入本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综合类自主招生计划数未能完成的,其剩余的计划依序转为相应学校统招批次计划数。

  二、招生对象

  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理化生实验考查合格,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须合格以上(含合格),且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遴选资格或考试入围推荐资格的学生。

  三、入围预录取遴选方式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实行两种方式入围预录取,即免试入围和考试入围。

  (一)免试入围

  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免试入围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南安市学籍的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并且在初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复赛(普及组福建赛区)省一等奖及以上;“大梦杯”福建省初中数学竞赛获省二等奖及以上。

  (二)考试入围

  考试入围是根据综合类自主招生总计划数,扣除免试入围人数,采取“学生志愿+学校推荐+综合测试”的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确定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名单。

  各初中阶段学校根据《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 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考试入围条件的学生填报志愿,做好资格审查、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并将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的学生名单进行张榜公示。我校负责审核免试入围学生资格条件,组织考试入围综合测试,完成入围预录取考生遴选及公示等相关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入围预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报名方式

  (一)免试入围报名。

  具备免试入围资格的学生即日起可进入南安一中校园网(www.nayz.cn),在学校的主页【学校公告】下载报名表(或直接点击下方“附件”下载),报名表手写完整后按要求贴上照片,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上传申报材料(报名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可由初中校统一推荐或学生自荐,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传材料时间:6月10日0:00——6月13日24:00。

  (二)考试入围报名。

  根据南招考委文件要求,符合南安市综合类自主招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向所在初中学校报名。所在初中阶段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并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推荐人选填报志愿,填写《南安市2023年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表》(见南招考委〔2023〕1号附件3)和《南安市2023年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花名册》(见南招考委〔2023〕1号附件4),经考生校校长签名、学校盖章后于6月1日前送市教育局中教科,同时将《南安市2023年综合类自主招生考试报名考生花名册》电子稿发送到中教科邮箱zjk86367823@126.com。经市教育局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含免试入围名单)将于6月22日由市教育局统一上传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以便为相关考生开通综合类自主招生志愿填报通道。未经上传的考生将无法填报该类别志愿。

  (三)志愿填报。

  报名参加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6月27日-7月1日登录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zzxt.qzedu.cn)填报提前批志愿,且填报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的考生只能报考“南安第一中学”,不可以兼报本校其他自主招生项目或其他学校的自主招生,兼报学生取消自主招生资格。未填报提前批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自主招生录取。参加综合类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的考生被正式录取确认后,不再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未被正式录取的,该生按其志愿和成绩参加后续中招切线录取招生。

  五、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2023年6月27日。

  (二)测试地点:南安一中江北校区。

  (三)测试安排:

  (四)测试范围和难度:初中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教学内容;试卷难易度控制在5:3:2的比例。

  (五)测试方式:采用闭卷笔试。

  (六)其他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六、入围公示

  参加考试入围综合测试的考生,依据文科素养、数理素养综合测试卷面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入围预录取学生名单。若综合测试总成绩相同,则数理素养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入围预录取结果第一时间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及校园网(www.nayz.cn)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报送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审批。

  七、正式录取

  待中考成绩公布后,我校综合类自主招生入围预录取的考生在中考投档分达到泉州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中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末位同分时,按中考考生投档位次依次录取(说明:当投档分相同时,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考生位次在前,再依据以下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投档位次:①数学成绩;②语文成绩;③物理化学卷面成绩总和;④英语成绩),录满为止。

  八、监督保障

  成立南安一中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违纪现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举报电话:0595-86382402。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南安市溪美办事处新华街文苑巷40号

  联系电话:0595-86375020

  联系人:赵老师(15375866111)

  陈老师(13395061877)

  黄老师(13960300762)

  网 址:www.nayz.cn。

  十、其他

  (一)招生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考生家长防止诈骗行为。

  (二)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南安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综合类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招考委〔2023〕1号)执行。

  南安一中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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