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居住权登记呢?买到已登记居住权房屋能否入住呢?相信很多人对这个居住权都不了解,今天本站就为大家对居住权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对大家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能有所帮助,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居住权登记
1、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具有特殊性,即居住权人对于权利客体即住宅只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不享有*的权利,不能以此进行出租等营利活动。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
2、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二、买到已登记居住权房屋能否入住
1、不能。如果登记居住权人还住在该房屋,要优先考虑满足该登记人的居住需求,其他人是不能强行搬入居住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出卖人在出卖房屋时应告知买受人房屋已经设立居住权的事实,如出卖人未告知,*终导致买受人无法实际居住的,可以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主张违约金。
三、购房者如何避免买到有居住权的房子
没有登记,则不产生居住权。那些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其自由处置是受到限制的,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障碍,即虽然交易的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过户登记,新房东也不能赶走依合同约定,或者依遗嘱*居住的居住权人。今后购买二手房,有了一条必备的手续,就是购房人在购房时不仅需要查询房屋的权属、司法查封、设立抵押等情况,还应注意查询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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