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拖欠工程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1、录音催讨法:
有一个工程尾款几十万元拖欠长达10年未还。施工方利用采用电话录音、录像,取得了时效中断的视听证据。通话主要内容应包含:
一是对方欠款数额;
二是施工方自何时以来一直在主张债权;
三是何时归还欠款。
2、银行转账法:
如某工程业主拖欠几十万元工程款,多年来业主以各种借口推拖不还,也不作对账记录,致使债权超过了诉讼时效期。为了获得证据,施工方可以确立了首先派人去对方单位清欠,对方能给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现金,要求从银行走汇票,想方设法恢复诉讼时效。
3、协商对账法:
双方重新签订的联系单、对账单是有效清欠证据。
4、故意主张法:
若欠款金额为4万,已超过3年时效。施工方以特快专递方式致函业主,故意要求清偿8万元欠款。有时债务方觉得冤枉,回函只承认其中的4万元。这样复函就是施工方胜诉的证据。
二、工程款拖欠如何处理?
1、协商方式
发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应主动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拖欠原因,制定相应的对策。然后,由主管领导、承包当事人及财务、计划人员组成谈判小组,与建设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还款方案或签订还款合同。
2、调解方式
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单位除协商外,可以请求有关部门,尤其是请政府主管部门调解。因施工中产生种种纠纷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应请政府主管部门、承担担保单位及劳动仲裁机构等进行调解、仲裁。
3、法律方式
法律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体事项到仲裁机关,请求仲裁。仲裁协商,调解相比着,成本较高,但却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申请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二是诉讼,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工程款。
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之后,权利人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是超过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仍然未主张的,此时该权利认就会丧失胜诉权,在丧失胜诉权之后,相对应的义务人就会获得时效经过的抗辩权,可以援引该抗辩权来对抗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