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变卖后再使用合法吗(夫妻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时间:2024-02-18人气:作者:未知

夫妻个人财产变卖后再使用合法吗(夫妻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对方卖了是不合法的。夫妻财产一般按共同共有处理,按法律规定应当征求对方意见,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发现一方擅自变卖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离婚后,发现一方离婚前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可以请求多分财产。

所以,离婚时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可以申请少分或者不分给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后发现一方擅自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法院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①工资、奖金;

②生产、经营的收益;

③知识产权的收益;

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①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②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③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之间如果决定离婚的个人财产在没有分割清楚之前是不能随意进行变卖或者是进行隐瞒的,但是如果财产已经在双方协商的情况下进行分割的,共同部分的财产双方进行分割但是属于个人部分的财产是可以由拥有着进行随意处置的,也是可以变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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