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9人气:作者:未知
一、管辖权异议预交诉讼费的规定是什么?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二、管辖权异议申请诉讼费收取的情况
(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预交案件受理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
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出台之前,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审判实践中一般做法是,通知被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如其不预交则视为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在管辖权异议办理中对案件受理费的收取非常混乱。有的法院要求被告预交;有的法院不要求被告预交,而是要求被告在驳回裁定生效后再行交纳;有的法院干脆不收案件受理费。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含混模糊。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根据此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案件受理费是以结果论英雄,被告所提异议成立时,不象其他案件受理费那样由败诉方即原告承担,而是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只有被告所提异议不成立的,才收取案件受理费。
同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其中对于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被告是否预交案件受理费没有做出规定。
(二)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应预交案件受理费
第一,无论案件受理费还是申请费均以预交为原则,不预交为例外。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看,只有三类案件不用预交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即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申请执行、申请破产清算。
第二,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生效后交纳不具有操作性。管辖权异议不成立被驳回后,异议处理程序已经完结,被告没有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动力。其拒不交纳案件受理费,法院也只能走执行程序,此种做法过于浪费诉讼资源。
我国的诉讼程序是十分严格的规定的,如果是在诉讼中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通知其限期交纳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纳的视为未提出申请;如最终经审查被告所提异议成立,裁定移送的,则同时退回预收的案件受理费。
法官临时更改开庭时间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或者有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更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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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3-09管辖权异议预交诉讼费的规定是包括诉讼费用的内容、诉讼费用缴纳的情形等。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受理费,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
(0)人喜欢2024-03-09法官临时更改开庭时间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说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或者有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之下,都是可以更改时间。
(0)人喜欢2024-03-09行政诉讼中须改变原审判决的情形是包括: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以及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行为作出变更判决,原则上只能减轻不能加,并且是不能对行政
(0)人喜欢2024-03-09《行政处罚法》对暂扣物品的处理是出具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经过调查之后,如果是属于依法需要销毁的就销毁处理,如果解除扣押的退还物品。这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记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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