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不平等合同是否有效

时间:2023-05-28人气:作者:佚名

违约责任不平等合同是否有效

一、违约责任不平等合同是否有效?

违约责任不平等合同不一定有效,是否有效与撤销权人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行使撤销权有关。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不平等合同被撤销后怎么处理?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不平等合同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此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合同,尤其是双务合同应体现平等、等价和公平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合同正义。然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如标的物的价款显然大大超出了市场上同类物品的价格或同类劳务的报酬标准等。

3、受害的一方是在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指对一方当事人明显有利而不利于另一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

显示公平的合同签订之后,对于其中一方当事人来说是享有法定撤销权的。如果在《民法典》规定的时效以内行使了撤销权,那么之前的合同就不发生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合同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这就赋予了当事人一种自主选择的权利。

标签: 不平等  合同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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