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存在所谓的保释制度,一般我们说的保释在法律意义上都是指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
取保候审收费主要分为两部分,律师费用和取保候审本身需要支付的保证金。
一、保证金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二、律师费用
律师收取服务费的方式以及数额,根据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标的额是不一样的,一般分为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收费和时长付费等方式,刑事案件的代理一般是按件、按阶段收费的形式。
取保候审为立案侦查阶段律师提供的服务
1.立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阅卷等),一般收费为6000—15000;
2.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书、争取不予起诉等),一般收费为8000—25000;
3.法院审判阶段(开庭),一般为8000—50000。
参考法律法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