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亲立遗嘱没公证生效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
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自书遗嘱只要满足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自书遗嘱无须公证也可发生效力,在法庭上可以直接作为证据采纳,但是前提是立遗嘱人思维清晰,能独立表达自己意思。如果有人不认可这个遗嘱,恐怕也会以此为理由。所以建议即使是自书遗嘱,也需要进行公证,以保证其证据效力。
虽然自书遗嘱没有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因此,如果有能力进行公证的话,最好还是能遗嘱公证。
二、多份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依据法律规定,在我国,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立遗嘱人可根据自身的情况确定所立遗嘱的形式,只要求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遗嘱人在生前就其遗产处理立下了多份遗嘱,且相互间的内容相抵触,在其死后,继承人应按哪份遗嘱去处分遗产会成为各继承人争议的焦点,若无法确定各份遗嘱的效力,则遗产将无法得到处理。那么到底如何确定各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呢?
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
再者,对比多份有效的遗嘱,依据法律规定确定最终如何分割遗产。
所以有多份有效遗嘱存在的情况下,若有公证遗嘱,则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四种形式的遗嘱;但若有多份公证遗嘱存在时,则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为准;若无公证遗嘱,则以最后所立的一份遗嘱为准确,也就是说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的效力等同。
确认了遗嘱的效力只有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遗产分割。
订立遗嘱的时候,虽然作出了一定的要求,但对于不同的遗嘱而言,法律中的要求不同。若是一般的遗嘱,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录音遗嘱,就没有要求办理公证。但要是订立的公证遗嘱,则此时必须要办理了公证手续之后,才会发生效力,反之即使订立了遗嘱也是无效的。因为公证遗嘱中,公证就是其中的必经程序。
如果是我国的被继承人想要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的遗产,选定继承人的话,此时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订立遗嘱的,并且立遗嘱人所订立的遗嘱还是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的,否则遗嘱就是无效的,还是要按照法定继承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