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20人气:作者:佚名
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尤其是在农村,很多老百姓在面临征收的时候,可以发现更多的是由村委会来做征收工作,甚至有的地方老百姓签订的补偿协议都是和村委会签订的,我们都知道征收的主体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为,那么,究竟老百姓和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呢?
村委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究竟着扮演着什么角色?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四十六条的规定,征收集体土地的,应根据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征地面积等,根据规定报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中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应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不属于行政主体,更没有土地征收主体资格。在实践中村委会作为具有“上传下达”的职能,在征地过程中往往会受征地行政机关的委托,以征收方的名义参与到征地活动的组织实施中,此时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村委会又站在了征收方的位置上。
与村委会签订的补偿协议是否有效?
在征地拆迁实施行为的过程中,我们主要根据实施的主体来划分情况。
第一种情况,村委会是依法接受征收方也就是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委托,跟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并且没有其他违法事由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认可这个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村委会既然受土地征收主管部门的委托,那就必须要有合法的书面委托,否则我们是可以追究村委会签约行为的行政机关的责任。
第二个情况,就是说,当地没有征收项目,而是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实施征收,并且与村民签订了补偿协议。上面我们也有提到过,村委会是没有征收的主体资格,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制定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组织实施征地行为,这个前提下,可以确定的是村委会与村民签订的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大家如果签订了这种协议,可以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下向地方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等举报申请查处,并通过诉讼途径确认协议无效。
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自己项目征收的主体究竟是谁,再来选择是都签订补偿协议。把握不准的,可以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在律师给您详细分析以后,再签字也不迟。
夫妻处置共同财产动产是可以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是享有平等的处分的权利的。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话,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然后才能够处理。
(0)人喜欢2023-12-20一、口头约定协议内容,关于征收补偿协议,说白了,就是被征收人和政府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合同。二、空白协议,除非被征收人确系法盲,否则没有谁会在没有约定明确合同内容的空白协议的尾部签字按手印,之后正文部分
(0)人喜欢2023-12-20离婚时共同还贷房产增值应当列入到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平均分割。当然还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离婚的时候如果是属于房产共同所有的话,那么应当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其中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另外一方获得货币
(0)人喜欢2023-12-20一、建设项目立项批复。二、规划许可文件。三、土地预审文件。这三项文件是必须的,三项批准文件既是征收决定的证据,证明其是否经过批准,同时又是其依据,如果缺少三项文件中的任何一个或者顺序不对,征收决定都是
(0)人喜欢2023-12-20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村委会是依法接受征收方也就是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委托,跟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的,并且没有其他违法事由的前提下,我们可以认可这个签订的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村委会以自己的名义组织实施征收,并且
(0)人喜欢2023-12-20夫妻处置共同财产动产是可以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是享有平等的处分的权利的。如果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的话,首先是需要确定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然后才能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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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