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6人气:作者:未知
一、婚前买的房子租金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房屋租金不是孳息,它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是一种经营行为。
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金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如何分
1.双方协议处理。
2.协议不成,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双方应共同分割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
出租房屋,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不像银行存款,放在银行,它就会产生利息。不像房产,随着供需关系、市场行情,价值增长。房子租出去,出租人要尽到相应的管理、修缮义务,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后,都免不了投入时间和精力。因此,房产租金,并非孳息和自然增值,而是投资收益,应归属于夫妻双方,系夫妻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情况下按投资比例分割,但已明确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屋,应以共同共有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并充分考虑投资人对房产出资多少。
(0)人喜欢2024-01-26答案是不一定。1、双方只是处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彩礼需要返还。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比如,结婚后就离家出走了,回来就要求离婚
(0)人喜欢2024-01-261、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使用伪造货币危害或者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碍国家货币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
(0)人喜欢2024-01-26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0)人喜欢2024-01-26是的。当事人将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经经营管理,包括维修、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除非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婚姻期间取得的租
(0)人喜欢2024-01-26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通常情况下按投资比例分割,但已明确登记为共同共有的房屋,应以共同共有均等分割为基本原则,并充分考虑投资人对房产出资多少。
(0)人喜欢2024-01-26答案是不一定。1、双方只是处于恋爱阶段,并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最后没有结婚,彩礼需要返还。2、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没共同居住、共同生活。比如,结婚后就离家出走了,回来就要求离婚
(0)人喜欢2024-01-261、使用假币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使用伪造货币危害或者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碍国家货币管理制度;2、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伪造货币、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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