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3人气:作者:佚名
一、征地拆迁诉讼,告错人等于白花钱瞎忙活
发生拆迁补偿纠纷,被征收人都知道,可以走法律途径行政诉讼。但到底该告谁,很多人就不太清楚了。不少当事人图省事,选择自己维权、诉讼,但是多次诉讼最终被驳回或败诉。分析后发现,不是维权方向搞错就是到了法庭不知道告谁,或者告错了人,导致白花钱瞎忙活。今天即明拆迁律师就帮助大家理清诉讼的准确对象,看看行政诉讼,到底告的是谁。
征地拆迁涉及的相关部门可不少,你别绕晕了
由于征地拆迁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征收流程多,涉及的有关部门或组织可不少,这也决定了可能的被告名录是比较长的,也是多样化的。
从公开发布的系列裁判文书来看,列为被告的,既有拆迁公司、拆迁指挥部、拆迁办,也有村委、街道办,还有省、市、区、县政府以及经济开发区等。林林总总,看得人眼花缭乱。
二、征地拆迁诉讼,我们准确的起诉对象是谁?
即明拆迁律师要提醒大家,征地拆迁维权中,法律规定的征收部门应该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它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而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不同情形下,被诉的对象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来看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告错主体会被驳回诉讼
咱们可以就房屋征收举个例子来说明。张女士的房屋被街道办强制拆除了。如果她去起诉区政府或市政府,在没有相关证据表明区政府或市政府参与拆除行为的情况下,那么她的起诉是可能会被驳回的。因为实际上作出拆房这一行政行为的是街道办,那么对应的起诉对象应当是街道办。
如果是某拆迁指挥部来征收房屋,那么咱们的起诉对象也不是指挥部,而是需要起诉本级政府或相关部门。因为指挥部只是各部门临时抽调的人员组成的组织,不属于行政机关,当然不适用行政诉讼了。
土地征收中,村委列为被告的情况比较特殊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而如果是村委会来出面征地,而当地又有征收项目,那么在行政诉讼中,咱们不能将村委列为被告。为什么呢?因为村委不是一级政府,而是村民自治组织。村委是受到上级政府的委托才来执行征地工作,因此咱们需要起诉委托其组织征地的上级政府。
怎么样,大家清楚了吗?
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
(0)人喜欢2024-03-13如果法院判决是部分无效的话,那么会明确指出哪些内容是属于有效,哪些内容是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部分则无效,有效的部分则有效,双方之间的条款不受到影响,如果是属于全部无效的话,那么该合同所有的条款都是属于
(0)人喜欢2024-03-13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拒绝签收,换来的不是撤销决定,而是权利的忽视甚至丧失。拆迁方可以将文书留到被拆迁人住所,然后采用邀请见证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称为留置送达,为法
(0)人喜欢2024-03-13第一步:收集整理和补办土地房屋相关的权属证件、手续;第二步:提前对财产进行登记与记录,事先自行评估价值;第三步:拍照留存征收公告等公开发布的文件;第四步:保留好房屋评估中收到的评估报告等文件;第五步:
(0)人喜欢2024-03-13征地拆迁维权中,法律规定的征收部门应该是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但具体实施征收的可能是受其委托的其它行政部门或街道办、村委会等。而行政诉讼的被告,通常是做出了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0)人喜欢2024-03-13如果补偿问题一直没谈好,感觉到征收方不可能再让步了,就要做好维权的准备。在出现上述强行打款的情况或者是强征土地的违法情形时,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不要去动这笔钱,你动了这钱,可就说不清楚了;二是要收集
(0)人喜欢2024-03-13如果法院判决是部分无效的话,那么会明确指出哪些内容是属于有效,哪些内容是属于无效合同,无效的部分则无效,有效的部分则有效,双方之间的条款不受到影响,如果是属于全部无效的话,那么该合同所有的条款都是属于
(0)人喜欢2024-03-13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拒绝签收,换来的不是撤销决定,而是权利的忽视甚至丧失。拆迁方可以将文书留到被拆迁人住所,然后采用邀请见证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称为留置送达,为法
(0)人喜欢2024-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