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5人气:作者:未知
一、分公司具备签订劳动合同资格吗?
分公司有签合同的资格,《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点有什么?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
假如分公司没有签合同的资格,那么公司在某种程度上就没有必要去设立分公司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是有限度的,分公司在签合同的时候也应该适当的考虑到总公司的利益。一般分公司的业务在总公司都是有过报备的,签合同无需事事过问总公司。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来进行签订的,可能有一些公司的规模比较大,就会存在着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公司虽然说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是拥有和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日后发生相关的纠纷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分公司起诉。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不知道大家知不知道,在审理过程中,法官都会问一句同意调解吗?不过大家别误会,调解不是让你们和好,因为会有当事人觉得这是法官让当事人和好,不离婚了,所以很多人都拒绝了。但调解,有调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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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4-25劳动仲裁庭上程序首先就是确认出席的人员是否到齐,其次就是宣布纪律进行开庭,然后就是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主张和证据,最后就是仲裁小组进行商讨进行裁决。如果对于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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