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6个月吗?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6个月吗判几年

法律专题2023-04-05 00:20:10未知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6个月吗?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6个月吗判几年

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6个月吗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不是6个月。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再送交公安机关执行。

3、对于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4、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

5、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刑事拘留一般是针对于执法人员在侦查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拘留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执法人员是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抓紧时间找证据,只有拥有犯罪的事实才能依法的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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