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哺乳期离婚赔偿标准是什么?
哺乳期离婚赔偿标准是根据过错的程度,还有情节严重程度的判断。如果存在离婚过错行为,才可以获得哺乳期离婚赔偿,当事人中的男性一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女方在哺乳期离婚可以获得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6、承担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另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女方在哺乳期内能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权的限制,考虑到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体和心理状况,这样规定是很有必要的,我们发现,很多女性在此期间,由于身体原因往往是没有工作或主动辞去工作的。
如果男方这时提出离婚,一方面肯定会给女性带来较大的精神打击,影响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发育,同时也会让女方面临严重的经济危机,这会加大女性的压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规定是一种较人性化的处理,是对妇女及儿童的一种特殊保护。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不在此限。
另外,如果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此种情况是大多数诉讼离婚的人都会遇到的,其实很多夫妇在离婚并不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人是在一时冲动下提出的,所以经过法院审查后发现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会判决不准离婚,此后要给双方一个冷静期,使双方再慎重思考婚姻问题,规定六个月之内不能再起诉实际上就是要给双方这个冷静期,所以这期间不能提出离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在哺乳期还是在其他方面的时间段,如果存在着家庭暴力和重婚这种情况的话,都是属于一种《民法典》规定的过错,所以对于无过错方来说的话,在离婚的过程当中可以通过自动的方式来解决。同时也是可以要求支付离婚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