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怎么判(非法审批 占地罪)

法律专题2023-04-08 00:15:19佚名

新刑法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怎么判(非法审批 占地罪)

一、新刑法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怎么判?

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情节严重,是指造成大量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大量可耕地荒芜或被毁的后果。

二、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其他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

3、主要部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即行为人知道自己的徇私舞弊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知道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并对这种后果持希望或放任态度。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既遂犯,是需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认定非法占用土地罪是要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在客观方面需要有虚思无弊,滥用职权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规定,犯罪的主体具有特殊性的要求。

本文标签: 有期徒刑  主体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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