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就是寻衅滋事罪吗? 无缘无故打人算寻衅滋事吗

时间:2024-05-06人气:作者:未知

打人就是寻衅滋事罪吗? 无缘无故打人算寻衅滋事吗

一、打人就是寻衅滋事罪吗?

打人并不是就是寻衅滋事罪,符合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构成要件即可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累犯,可能加重处罚,至于处罚的期限问题,需要法院依据情节或相关因素确定。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构成累犯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是:

1、前罪与后罪都是故意犯罪,此为构成累犯的主观条件。如果前后两罪都是过失犯罪,或者前后两罪中其一是过失犯罪,则不构成累犯。

2、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这是构成累犯的刑度条件。换言之,构成累犯的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如果前后各罪所判处的刑罚都低于有期徒刑,或者有一罪低于有期徒刑的,都不构成累犯。

3、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之内,这是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

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属于累犯,可能加重处罚,至于处罚的期限问题,需要法院依据情节或相关因素确定。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故意的殴打他人的话,那么不会构成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但是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说达到轻伤以上的后果的话,就需要按照故意伤害的来处理,而寻衅滋事罪是有专门的犯罪构成要件规定的。

标签: 打人  滋事罪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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