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股东会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效力怎么样?

时间:2024-03-19人气:作者:未知

未经股东会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效力怎么样?

一、未经股东会转让子公司股权的效力怎么样?

无效。另如果有股权转让,必须到工商部门备案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未经股东会,转让子公司股权是无效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于股权转让没有明确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但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份。

标签: 股权  股东  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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