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主体是谁?

时间:2023-12-21人气:作者:未知

最高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主体是谁?

一、最高院关于适用《企业破产法》的主体是谁?

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不能直接适用新的破产法,其属于破产清算的,可参照适用新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二、破产申请书应载明的内容有哪些?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申请破产的流程是什么?

(一) 债权人申请只要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即可向法院申请其破产。

债权人申请破产应提供法定文件:

第一, 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 ;

第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第三, 债权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比如说,合同规定支付货款的时间到了,但债务人没有支付并持有没有支付的证明,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供这些文件。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要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可以申请宣告其破产,债权人没有义务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 他也无法去判断这个企业是否亏损。

(二) 债务人申请债务人可以申请自己破产。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破产申请;

2. 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

3. 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 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 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 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 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详细情况, 包括开户审批材料、账号、 资金等;

8. 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 住所、 债务数额、 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

9. 企业债务情况表, 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 债权数额、 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企业破产是可以适用《企业破产法》来进行处理,但对于企业破产也是有针对于的主体,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进行适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申请破产流程才会通过。

标签: 最高院  企业  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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