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9人气:作者:未知
这种情况,房产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产证上登记为按份共有,并且明确了各自产权份额,那么离婚的时候就按照约定份额分割;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产权份额,而是登记为共同共有,那么一般会认定为等份共有。
杭州李晓娟律师办理的婚姻案件中常见问题:
1、在实务中,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按份共有,并在产权证上明确登记了各自份额,对于这样的情况,法院基本上判决思路都是一致的,也就是按照双方登记的份额进行裁判分割;
2、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每个法院之间的判决思路就有所差异了。
有的法院直接以房产登记为判断依据,按照双方约定的共同共有的共有方式进行裁判,认定双方为等份共有,两人平分;
有的法院会在共同共有的基础上,考虑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度、双方有无子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倾斜性的分割,不一定是对半分割。
李晓娟律师认为第二种裁判方式相对合理一些,一方面将出资贡献作为参考因素,保障了出资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充分考虑了男女双方在婚姻期间的感情投入,合情合理,更具有公平性。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0)人喜欢2024-04-09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0)人喜欢2024-04-09婚姻既然无法继续,总得面对,与其消极等待,不如积极行动,掌握主动权。在离婚诉讼中还是当原告好,这是有原因的。当原告,可以选择管辖的法院。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管辖的原则,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均
(0)人喜欢2024-04-09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往往是处于离婚边缘的双方当事人关注的问题。通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双方离婚协议已达成,双方均签字认可,但在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时,一方反悔,提出了新的要求,这是,另一方是否
(0)人喜欢2024-04-09在共同共有的基础上,考虑购买房产的资金来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度、双方有无子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无过错等因素,对房产进行倾斜性的分割,不一定是对半分割。
(0)人喜欢2024-04-09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0)人喜欢2024-04-09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0)人喜欢2024-04-09婚姻既然无法继续,总得面对,与其消极等待,不如积极行动,掌握主动权。在离婚诉讼中还是当原告好,这是有原因的。当原告,可以选择管辖的法院。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管辖的原则,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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