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1人气:作者:未知
说起维权,大家的第一反应总是:能打赢官司吗?
一个诉讼的输赢,不仅要看我们在法理上能否站得住脚,更要看我们我们手上是否有起诉的证据,是否在这个时间点提起诉讼能快准狠的揪住对方的违法点。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三者不得,虽胜有殃。”那我们又该如何找到自己的“天时”是什么时候呢?
今天,拆迁律师团以案释法,为大家具体讲解分析。
未采纳律师建议,胡先生错过诉讼时效;征收方先下手为强,补偿被终审裁定
前段时间,江苏某地的胡先生联系了我们拆迁律师。胡先生称,最近家里遇到拆迁了,补偿不合理,所以一直没有签字。现在收到了补偿决定,征收方说要强拆,下一步该怎么办,是不是要等到强拆之后再去维权呢?
听闻此事,拆迁律师建议胡先生立刻针对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这是最后的维权机会了。
但胡先生总觉得,现在只是收到了一张单子就去起诉,明着和征收方对抗,手上又没有什么证据,怎么可能打得过官司呢?万一官司没打赢又得罪了征收方,反而降低了目前的补偿怎么办?还不如等到征收方来强拆,这样违法行为更严重,没准诉讼起来也会容易些。
胡先生没有采纳拆迁律师的意见,一直将此事拖着。不久,征收方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胡先生的房屋,法院作出裁定,准予司法强拆,并在裁定中写到“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胡先生慌了,再次找到拆迁律师。看到裁定书后,我们只能很遗憾的告诉胡先生,这件事情,已经错过了法律途径维权的最后期限了,裁定为终审裁定,没办法再推翻了。
这样的事情或许并不在少数。很多人总是不重视征收方送达的文件,总觉得征收方实际没有做一些什么过分的事情,单是收到一些单子就去起诉,手上没有一些实质性的证据,怎么可能有力的告倒征收方呢?但事情一拖再拖,没有等到征收方实际作出什么过分的事情,诉讼时效却过了。那到底什么时候才好去维权?
被征收人看过来,这几个法定维权时机,你一定要引起重视
其实,法律明确赋予了我们诉讼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由此可以看出,并不是一定要征收方实际的拆了我们的房子,或者对我们的房屋进行了断水断电等类似严重的违法行为发生后,我们才有维权的权利。在收到或者看到一些文件时,我们依然有复议或者诉讼的资格。
我们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时,有权进行复议或者诉讼。并不是一定要征收方对我们做了什么事情才算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我们个人所发的一些文件,其实也是他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可以进行复议或者诉讼的。
当然,确实会存在太早维权没有证据的情况,所以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要注意手上收到的文件,看看是否符合复议诉讼的条件,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及时复议诉讼,千万不要因为害怕证据不足而最终失去了维权的机会。
民起诉官和你想象的不一样,主要举证责任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行政诉讼比较特殊,举证责任不在原告,而主要在被告行政机关。因此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不是由我们去证明征收方的行为多么违法,而是由征收方来证明自己的行为的合法的。
当我们收到征收方的文件时,征收方是否违法,通过这份文件我们都能一目了然,只要征收方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他也没有办法去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不要忽视征收方平常发布的文件,但凡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定要及时的起诉。法律是赋予了我们维权的权利,但法律不是万能的,律师也不是万能的,一旦错过诉讼期限,再强的律师也无力回天。所以在合适的维权节点,要抓紧时间主动出击,早日拿到合理的补偿!
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通知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人喜欢2024-04-0112岁女孩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12岁女孩还是属于未成年人,只有成年人才可以领取结婚证,在我国男生需要满足22周岁,女生需要满足20周岁才可以领取结婚证,在此之前是没有办法领取结婚证的。
(0)人喜欢2024-04-01撤销仲裁裁决是不属于特殊程序的,而是属于正规的法定程序。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申请撤销仲裁决定的申请的,这是法定的程序而不是特殊的程序。
(0)人喜欢2024-04-01律师与征收方当庭交锋,关键证据确认违法征收事实。申请了信息公开。发现区政府未履行征收程序将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且此次征收集体土地,并没有省政府的批准文件。故征收被征收人房屋的行为违法。
(0)人喜欢2024-04-01被征收人对具体的行政行为不服时,有权进行复议或者诉讼。并不是一定要征收方对我们做了什么事情才算具体的行政行为,针对我们个人所发的一些文件,其实也是他们的具体行政行为,也是可以进行复议或者诉讼的。
(0)人喜欢2024-04-01一般来说,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但也有特殊的情况,如果员工存在法定过错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不需要通知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人喜欢2024-04-0112岁女孩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12岁女孩还是属于未成年人,只有成年人才可以领取结婚证,在我国男生需要满足22周岁,女生需要满足20周岁才可以领取结婚证,在此之前是没有办法领取结婚证的。
(0)人喜欢2024-04-01撤销仲裁裁决是不属于特殊程序的,而是属于正规的法定程序。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如果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申请撤销仲裁决定的申请的,这是法定的程序而不是特殊的程序。
(0)人喜欢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