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案例

时间:2024-05-21人气:作者:未知

合同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案例

对于诈骗罪从犯的量刑,要根据诈骗的金额,在共同犯罪中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再对其系从犯的情节,在确定的刑期基础上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上对于,对于合同诈骗从犯依照刑法第224条规定依照实际情况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合同诈骗罪中,如果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或者是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的人员可认定为从犯。

从犯的作用或者是起辅助作用的(帮助犯),或者是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或者教唆犯)。实行犯并非一律是主犯,可能属于从犯(主要看作用是否为次要)。从犯应当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十分详细且严谨的,比如说刑罚的判处中,在共同犯罪中有主犯,就有从犯,从犯是协从主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其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起着附属地位、辅助作用。从犯在量刑上往往比主犯量刑上要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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