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案是否算有被害人?(玩忽职守罪案件)

时间:2024-03-28人气:作者:佚名

玩忽职守案是否算有被害人?(玩忽职守罪案件)

一、玩忽职守案是否算有被害人?

有。玩忽职守罪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一般是由检察院立案侦查。行为人构成玩忽职守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依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玩忽职守罪可以返赃吗

玩忽职守罪一般不可以返赃。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属于不履行职权方面存在犯罪行为,没有赃款。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指:造成伤亡达到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轻伤9人以上,或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②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玩忽职守罪按照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出罚,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不负责责任或者没有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导致了国家还有人民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据刑或者拘役等。

标签: 玩忽职守  被害人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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