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内合约期满能否解除劳动关系(编制内合同可以解除吗)

时间:2024-02-19人气:作者:未知

编内合约期满能否解除劳动关系(编制内合同可以解除吗)

一、编内合约期满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1、编内合约期满能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聘用合同终止;受聘人员有规定情形的(例如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等情形),聘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聘用合同终止的,人事关系同时终止,事业单位应在终止聘用合同后及时为终止聘用合同人员办理终止聘用合同的各项手续。

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单位不续签需要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2、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员工不续签,具体分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愿意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关系届满之后,若是双方都不想续约,那么劳动关系自然就终止了。若是职员想要续约,但是单位没有续约的意愿,则单位需要向职员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而对于职员不想续约,又无法拿出单位降低了工资待遇等的证据,那么单位一般没有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义务。

标签: 劳动关系  合约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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