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分子在量刑后关什么监狱?
被告人被判刑后,一般是去其犯罪地所在的监狱。公安机关一般应当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但具体分到哪个监狱执行由看守所具体联系分配,一般情况下省内解决,特殊身份的则指定监狱关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二、量刑后还可以缓刑吗?
判刑后不可以缓刑。法律规定,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一般在判决时同时宣告。因此,判刑后不可以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刑事案件量刑是由谁做出的?
判刑最终由人民法院应依法作出判决。但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犯罪的性质应该由案件本身的实际情况而定,案件经过侦查取证后,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定性,但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确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刑事案件的量刑决定是人民法院综合考虑之后做出的,一般公安机关会在量刑后的一个月时间内将犯罪分子移送到犯罪所在地的监狱执行刑罚的。量刑之后是不可以再判处缓刑的,因为在做出量刑决定的时候就已经是考虑了缓刑之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