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1人气:作者:未知
一、隐名股东是否可以直接转让股权?
在股权代持关系中,隐名股东并不能直接签署股权转让的相关文件以实现转让股权,只能通过显名股东才可以对外转让股权,如果显名股东不配合,隐名股东往往无法完成股权转让。
但如果满足一定的条件,隐名股东可不经显名股东直接以自己的名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对外转让股权。
该条件为:
一是公司向股东出具的确认股东身份及份额的文件有效。即使该股东非工商登记的股东,也可据此享有以隐名股东身份持有的股权。
二是股权转让的受让人明知其系隐名股东。
三是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均未对股权转让提出异议。
二、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吗?
一般而言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只要是在法定的场所并依法定方式就可自由转让股份公司股份,但是以下几种人转让股份有一定的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对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转让本公司的章程也能做出其他限制规定。
三、隐名股东对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隐名股东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
隐名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对外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于股权转让没有明确的限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本着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协议都是有效的。但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份。
满足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通过下列三个途径解决: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0)人喜欢2024-01-31对于隐名股东来说,不管是变为显明股东,还是转让股权都需要纳税,所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隐名股东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了,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资金。
(0)人喜欢2024-01-31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
(0)人喜欢2024-01-31盗刷游戏币的行为当然是违法的,游戏币虽然属于虚拟财产,但是我国法律制度是保障民事主体的虚拟财产的,在我国,盗刷游戏币的这种行为有可能构成盗窃罪,一般盗刷数额在1000元到3000元以上的就要追究刑事责
(0)人喜欢2024-01-31一般情况下,隐名股东不能直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必须通过显明股东才可以对外转让股权,但是如果显明股东主动不配合,满足一定的条件,隐名股东可不通过显明股东,直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0)人喜欢2024-01-31满足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通过下列三个途径解决:1、向原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0)人喜欢2024-01-31对于隐名股东来说,不管是变为显明股东,还是转让股权都需要纳税,所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隐名股东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是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了,在公司存续期间不能抽回资金。
(0)人喜欢2024-01-31一建立犯罪人员信息库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
(0)人喜欢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