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7人气:作者:未知
一、居间合同有哪些特征?
1、居间合同是单独有名合同
大多数国家的民商法典和民商法理论上都承认居间合同是一种单独的典型合同。居间有利于促进交易,在民间大量存在,因此,明确把居间合同规定为一种独立的有名合同。
2、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这也就意味着居间合同的委托人是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关的报酬,而合同、不要式合同
居间合同中的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报酬,作为对居间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活动的报偿,居间人以收取从事居间活动的报酬为其营业;如果没有报酬,就不是居间合同,所以说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生效,不以当事人和现实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所以居间合同为诺成合同。居间合同的成立也无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采用口头、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约定不明确,应遵循有关商业习惯及其他以前合作形式的习惯,因此,居间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3、居间合同标的是行为,具有居间性
居间合同的目的是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这种服务表现为报告订约的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所谓报告订约机会,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寻觅及指示可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从而为委托人订约提供机会。为订约提供媒介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所以说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在居间人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提供媒介的过程中,居间人仅是一个中介人,他既不代表委托人,也不代表相对人,他不是交易任何一方的代理人。居间人不直接参与交易双方的谈判,在决定交易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上并不体现居间人的意思,这些特征体现了居间合同的居间性。
二、居间合同的形式是什么?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作为居间的早期形式,我国西汉时期就存在,民间将居间人称“牙行”、“牙纪”亦称“互郎”。居间产生的初衷是当事人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对对方不了解需要中间人介绍,来促进双方交易。久而久之,就产生居间合同,介绍人和需要介绍的人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是指促进交易双方成交而从中取得报酬的中间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签订合同的种类是比较多的,可能比较常见的一种合同就是买卖合同,但实际上也存在着居间合同,这也就是属于中介合同,在居间合同当中,居间报酬是具有不确定性的,也就是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一方给付,义务履行具有不确定性。
关于加班的规定有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1条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性的需要,经过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能够超过一个小时,同时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
(0)人喜欢2024-06-27离婚需要拿户口本。双方当事人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如果要离婚的话都是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必备的材料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也需要提交,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也是作为证据提交。
(0)人喜欢2024-06-27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于购买房屋的人员来说,应当缴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期购房是按照1%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如果是90平方至140平方米的话,是按照房屋价值的
(0)人喜欢2024-06-27期房抵押贷款手续是首先是需要由购房人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然后由购房者向银行提出贷款的申请,并且完成抵押登记。实际上如果要抵押的情况之下,那么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抵押的合同。
(0)人喜欢2024-06-27关于加班的规定有根据我国《劳动法》第41条当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性的需要,经过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之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能够超过一个小时,同时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的加班工资。
(0)人喜欢2024-06-27居间合同有的特征是单独的有名合同。除此之外,居间合同是属于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这实际上指的也就是委托人需要向居间人支付相关的报酬,而同时是需要有对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0)人喜欢2024-06-27离婚需要拿户口本。双方当事人无论采取哪一种方式如果要离婚的话都是需要提供户口本作为必备的材料的,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到民政部门来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也需要提交,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也是作为证据提交。
(0)人喜欢2024-06-27买卖合同中过户费一般是由买方来承担的。对于购买房屋的人员来说,应当缴纳的税费是比较多的,比如说有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期购房是按照1%的比例来进行缴纳,如果是90平方至140平方米的话,是按照房屋价值的
(0)人喜欢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