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7人气:作者:未知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法定和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提到死亡,我们都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因意外而身亡,当事人的家属有可能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
但是有多少家庭因为这个死亡赔偿金争得头破血流,都想多分得一份。
很多人都对死亡赔偿金存在着一个疑问,尤其是作为当事人的配偶:死亡赔偿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应该怎么分配?信金国律师在以往的咨询接待中,就有涉及要求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情况:2016年10月4日,女子韩女士在车祸中因意外死亡,经法院处理,获得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
该款全部汇到韩女士丈夫李先生的账户。
李先生在得到赔偿款后,仅拿出4万元给其岳父岳母,即韩先生、罗女士。
韩先生、罗女士嫌少,双方协商未果。
原告陈先生、罗女士便将被告李先生人民法院,要求被告李先生支付因韩女士死亡应分的赔偿金15万元。
而李先生却认为这个赔偿是自己和韩女士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不应该分割给其他人,要求驳回此要求。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驳回李先生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女婿被告李先生除已支付的4万元外,再支付岳父岳母原告陈先生、罗女士因其女儿死亡应得的各项赔偿共计3万多元。
信金国律师分析认为:死亡赔偿金等赔偿款并非死者韩女士与被告李先生的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则是基于夫或妻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而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还存在着一个情况,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那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公民生前或者死亡时存在的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死亡赔偿金是公民因人身损害事故后才发生的,非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
所以死亡赔偿金也是不能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
既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也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那死亡赔偿金到底该怎么分配呢?究竟如何分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精神,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收入损失的概括性弥补。
而死者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生活、抚养子女和赡养父母,且用于家庭生活和抚养子女的部分占其收入的绝大部分。
故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生前共同生活且依赖程度大的人享有,不宜等同于遗产处理。
所以作为死者生前共同生活且依赖程度大的人:李先生、韩先生和罗女士是有一定的享有权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院判决李先生,除了之前支付的4万元以外,在额外对自己的岳父岳母支付3万元的原因。
未经批准私自建房在征收时可能不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因历史原因形成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拆迁对象,原则上两处及以上房屋拆迁完毕后,方可安置
(0)人喜欢2024-03-17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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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3-17在婆婆没立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婆婆留下的财产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婆婆留下了有效的遗嘱,就得按照遗嘱的内容来继承了。
(0)人喜欢2024-03-17死亡赔偿金则是基于夫或妻死亡而获得的赔偿,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而不是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0)人喜欢2024-03-17未经批准私自建房在征收时可能不会给予一定的补偿。根据《县城市规划区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该办法第十八条明确因历史原因形成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拆迁对象,原则上两处及以上房屋拆迁完毕后,方可安置
(0)人喜欢2024-03-17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0)人喜欢2024-03-17征收方应该支付被征收人应支付的双倍临时安置费,并需要安置被征收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
(0)人喜欢2024-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