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2-07人气:作者:未知
一、著作权侵权损失取证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损失取证规定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一切能够证明自己损失的证据材料。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行政责任形式是什么?
(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
(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
(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
(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
目前如果要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来进行处罚的话,首先是需要承担民事方面的赔偿责任的,这中间就需要对需损失来进行赔偿。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涉及到著作权侵权行为取证这个方面需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取证,否则的话所取得的证据也是不能够被人民法院认定的。
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出质。著作权当中可以出示的权利是属于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同时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著作方面的财产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作者创造出作品之后才产生。
(0)人喜欢2024-02-07寻衅滋事罪主从犯的划分可以从在犯罪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判断。首先提出犯罪行为的一般情况之下都是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的,通常情况之下是从犯,但是这种划分也并不是个绝对的。
(0)人喜欢2024-02-07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是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当然了,如果实际损失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按照违法所得额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违法所得也无法确定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情况来判断。
(0)人喜欢2024-02-07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
(0)人喜欢2024-02-07著作权侵权损失取证规定是通过合法的方式收集一切能够证明自己损失的证据材料。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着作权侵权行为的话,赔偿损失这一块是需要根据对方损失来判断。
(0)人喜欢2024-02-07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不可以出质。著作权当中可以出示的权利是属于财产方面的一些权益,同时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著作方面的财产权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而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只有在作者创造出作品之后才产生。
(0)人喜欢2024-02-07寻衅滋事罪主从犯的划分可以从在犯罪过程当中所起到的作用来进行判断。首先提出犯罪行为的一般情况之下都是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的,通常情况之下是从犯,但是这种划分也并不是个绝对的。
(0)人喜欢2024-02-07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是需要根据对方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当然了,如果实际损失没有办法确定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按照违法所得额来确定具体的赔偿。违法所得也无法确定的话,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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