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后帮助行为构成共同犯罪吗?
事后帮助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共同犯罪中各犯罪人之间应当有共同的犯意和共同的行为。事后帮助行为是指事先无通谋,在事后提供帮助的行为。因此可以看得出,事后帮助的行为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二、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
“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自然人犯罪主体,是指《刑法》规定的,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没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两个以上的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的,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2)两个以上的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3)自然人犯罪主体与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明知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态度。
(三)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
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各共同犯罪人意识与意志支配下的,危害社会身体动与静的活动整体。
共同犯罪其实就是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人一起去犯罪,并且在主观上存在着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在处理共同犯罪的时候,一定要首先认定各个犯罪行为人之间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如果是属于共同犯罪的,此时人民法院在定罪量刑的时候,还要区分相应的主犯、从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