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三人请求确认夫妻共有财产可以吗?
第三人请求确认夫妻共有财产不可以。第三人不可以要求分割夫妻的财产,包括子女可不可以。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异需要分割属于夫妻俩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
对于共有财产和各自财产的定义划分为: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3、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4、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分割的,而且夫妻也是有权利确认一下哪些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这是属于一种合法的情况,但是对于第3人来说,是不能够要求这样的一种确认的,因为第三人与夫妻共同财产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