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战时逃避服役罪既遂法院如何量刑?
战时逃避服役罪既遂的,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公民战时拒绝、逃避服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战时逃避服役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多次逃避服兵役;
2、组织、煽动他人逃避兵役;
3、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
三、涉嫌战时逃避服役罪缓刑辩护词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标题。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
(四)结尾。
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四、构成战时逃避服役罪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宣告缓刑?
构成战时逃避服役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我国法律制度中对战时逃避服役罪规定了两个不同的量刑档次,犯罪嫌疑人战时逃避服役的动机、逃避服役的手段、造成的社会影响等都跟最终的量刑标准有关。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人民法院判处的刑罚太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