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3人气:作者:佚名
一、著作权署名可以用别名么
可以。著作权的署名可以用真名或者是笔名(别名),署名的名字只需要向有关机构申请备案即可。
1、作权中的人身权属于创作者本人,不能转移。其中就包括署名权,创作者可以署真名、笔名。名字只是一个人的符号而已。如果作者很有名,即使他署别名,也是可以的。
2、如果作者没有名,别人也不会去冒用他的笔名。有人和作者笔名相同,如果不能证明此人是恶意,也不起诉他侵权。
3、如果有人以营利为目的,恶意署上作者的笔名,那么作者可以告他侵犯姓名权。
4、如果有人以毁坏作者名声为目的,在低俗作品上属上作者笔名,那么作者可以告他侵犯姓名权和侵犯名誉权。
二、著作权和署名权的区别
1. 主体不同。署名权的主体。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而著作权的主体是 作品的作者。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2. 客体不同,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同意“人格利益说”。因为按照通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这种客体是什么呢?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著作权的署名只要是作者本人的署名就可以,作者可以根据习惯用真名或者是笔名,只要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的著作权,都是可以出版的,作品著作权的署名、修权没有时间的限制,只要著作署名经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将永久受法律保护。
著作权侵权音像封面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49条当中的规定,如果侵犯著作权或者是与著作权相关的权利的情况之下,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相关赔偿。如果无法确定的话,就按照获利程度来
(0)人喜欢2024-04-13寻衅滋事罪中的主从犯界定是需要根据在共同犯罪当中所起的作用来判断。存在着寻衅滋事这样的一种行为,如果说是属于起到主要作用的,比如说组织领导者的话,那么是按照犯罪的主犯来进行处理。
(0)人喜欢2024-04-13侮辱诽谤罪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通过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公然的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
(0)人喜欢2024-04-13第一,通过租赁合同约定好补偿项目和标准等,房屋所有人获得征收补偿后,承租人依据租赁合同向房屋所有人主张补偿金。第二,通过《民法典》用益物权理论,在房屋被征收时直接向征收人主张损失赔偿金。第三,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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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人喜欢2024-04-13著作权署名可以用别名。创作者在申请著作权时可以注明真名或者是别名,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不会影响出版发行,如果他人为了盈利恶意署名,属于侵权行为,作者有权起诉其侵权。
(0)人喜欢2024-04-13寻衅滋事罪中的主从犯界定是需要根据在共同犯罪当中所起的作用来判断。存在着寻衅滋事这样的一种行为,如果说是属于起到主要作用的,比如说组织领导者的话,那么是按照犯罪的主犯来进行处理。
(0)人喜欢2024-04-13侮辱诽谤罪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通过暴力或者是其他的方式公然的侮辱他人或者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已经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情况,那么是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来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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