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加被告故意伤害如何处罚?(被追加的被告能否判决承担责任)

时间:2024-01-27人气:作者:佚名

追加被告故意伤害如何处罚?(被追加的被告能否判决承担责任)

一、追加被告故意伤害如果进行处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通常情况下参与打架斗殴罚款一般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打架斗殴轻者违法,应当予以行政拘留和罚款;重者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殴打他人算不算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是指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人体组织完整性的破坏,一种是对人体器官机能的损害。而一般的殴打行为,通常只造成人体暂时性的疼痛或神经轻微反应,并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当然,殴打行为不伤及人体的健康并非绝对,而只能是相对而言的。

需要指出,有时殴打行为与伤害行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没有什么区别。例如拳打,有时只造成轻微疼痛或一点表皮损伤、皮下出血,有时则可能造成伤害甚至死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仅以后果为标准,则不能简单地认为,造成伤害他人身体甚至死亡结果的就是故意伤害罪,而没有造成伤害的就是一般殴打行为。

而应符合全案情况,考察主观客观各方面的因素,看行为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伤害他人,还是只出于一般殴打的意图而意外致人伤害或死亡。司法实践中尤其应当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一脚造成后果的行为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打架斗殴致人人身伤害,打人者需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按照造成伤者的伤情程度判定,未达到轻伤标准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如果达到轻伤以上标准时,需要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作为被害人,可以要求医疗赔偿等相关事宜。

标签: 被告  故意伤害  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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