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孩子的爸爸去世,拿注销的户口本和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以办理入户;
2、如果是孩子的父亲不知去向,也没有登记结婚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去公安机关申请非婚生子女入户,由公安机关开介绍信去做亲子鉴定,凭鉴定信结论来给孩子入户。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