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的通知》相关规定: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符合下列条件的),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1、根据文件规定: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1.0以上(含
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1.44倍以下(含
1.44倍)。
2、对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经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核准,凡居住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3、个人转让非普通住宅应征税的,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按转让收入的
1.5%计征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