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判处(教学设施重大事故罪)

时间:2023-11-16人气:作者:佚名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怎样判处(教学设施重大事故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标签: 设施  安全事故  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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