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22人气:作者:未知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
(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即改变水势,使之泛滥成灾的行为。这种行为多是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由于行为人不注意公共安全以致酿成水灾。如果负责防洪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或擅离职守,过失引起水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本罪,视情节可定为玩忽职守罪。
(2)构成本罪必须已经造成法定的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重大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如果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或者未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过失决水罪。而且这种严重后果必须是过失行为所引起,二者存在着因果关系。上述客观方面的特征是本罪区别于失火、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等犯罪的关键所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过失和疏忽大意过失。其内容表现为,行为人已经预见其行为可能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并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其行为引起的水灾并未预见,而且根据案件发生时的主、客观情况看,行为人也不可能预见,则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0)人喜欢2023-11-22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0)人喜欢2023-11-22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0)人喜欢2023-11-22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0)人喜欢2023-11-22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造成了严重后果。(1)行为人必须实施引起水灾的行为
(0)人喜欢2023-11-2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0)人喜欢2023-11-22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
(0)人喜欢2023-11-22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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