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2人气:作者:佚名
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
在刑法上,对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应从本质上正确把握。具体来说,只要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并在支付金融机构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属于“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
(0)人喜欢2024-09-121、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以交通工具为侵害对象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主要的区别是:(1)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
(0)人喜欢2024-09-12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0)人喜欢2024-09-12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
(0)人喜欢2024-09-12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
(0)人喜欢2024-09-12在刑法上,对高利转贷中的“高利”,应从本质上正确把握。具体来说,只要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他人,并在支付金融机构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属于“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
(0)人喜欢2024-09-121、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界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都是以交通工具为侵害对象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犯罪。两者主要的区别是:(1)主观罪过不同,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罪是过失犯罪。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
(0)人喜欢2024-09-12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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