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27人气:作者:未知
1、主体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主观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3、客体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客观方面表现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明知”,就是指知道或应当知道;所谓“互联网接入”是指通过特定的信息采集与共享的传输通道,利用相关传输技术完成用户与IP广域网的高带宽、高速度的物理连接;所谓“服务器托管”,是指为了提高网站的访问速度,将您的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托管到具有完善机房设施、高品质网络环境、丰富带宽资源和运营经验以及可对用户的网络和设备进行实时监控的网络数据中心内,以此使系统达到安全、可靠、稳定、高效运行的目的;所谓“网络存储”,是指将存储设备通过标准的网络拓扑结构连接到一群计算机上,目的在于帮助解决迅速增加存储容量的需求,简单的说就是将电脑上的东西存放在网络上。网络存储结构大致分为三种:直连式存储、网络存储设备和存储网络;所谓“通讯传输”,是指由一地向另一地进行信息的传输与交换,简单的说,就是信息的传递。其目的是传输消息然而,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们对传递消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结果犯,需要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何为“严重情节”,有待于法律或司法解释作出明确的规定。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行为人一旦着手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即告成立,因此对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人均可立案追诉。
(0)人喜欢2024-03-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
(0)人喜欢2024-03-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0)人喜欢2024-03-27适用本罪时应注意区分变造货币罪与伪造货币罪的界限变造货币与伪造货币是不同的,变造货币是在货币的基础上进行加工处理,以增加原货币的面值,伪造货币则是将非货币的一些物质经过加工后伪造成货币,有的伪造货币的
(0)人喜欢2024-03-271、主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主观方面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帮助信息
(0)人喜欢2024-03-27行为人一旦着手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犯罪即告成立,因此对实施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人均可立案追诉。
(0)人喜欢2024-03-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
(0)人喜欢2024-03-27《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十二条[雇用逃离部队军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条)]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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