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的受理费和交纳标准。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和再审案件中,依照《交纳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以诉讼标的额的大小,分段依一定的比例分别计算,然后将各段的数额相加即为案件的受理费的总额。具体交纳标准如下:
(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
(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
(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
(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
(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0.9%交纳;
(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0.8%交纳;
(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7%交纳;
(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0.6%交纳;
(1
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财产案件受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规定对诉讼标的额分段计算,之后相加,所得总数即为应收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