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纳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纳税项目转化与选择的税收筹划)

法律知识2023-04-03 03:56:48未知

个人所得税纳税项目(个人所得税纳税项目转化与选择的税收筹划)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本文标签: 所得  财产  特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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