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平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平的为300元,1000——2000平的为500元,2000——5000平的为800元,5000平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3、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
4、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
5、维修基金:(1)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2)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3)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