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唐学者徐锴解释说:祸者,人之所召,神因而附之。祟者,神自出之以警人者。原来,祟就是神附体于祸而示人以警,因此“祟”的造字结构从出从示,出以示人。
2、既然是神出以示人,自然就有据可查,因此古代有一种祟书。古人认为人生病就是神在作祟,是对人的警告,而何曰1可时作祟,是可以推测出来的,因而有祟书传世,从这些书上可以很方便地查到作祟的曰期,从而能够对症下药。
3、孟蜀多以晚鼓戮人,埋毯场中,故每鸣鼓则鬼祟必作,自是承例不打鼓。由此可见,成都的鬼祟是因为统治者晚鼓的时候杀人所招致的灾祸,属于自作孽,鬼神无非作祟警示而已。经过漫长的语言演变,鬼祟的警示作用这层最根本的含义渐渐消泯了。